

2025年2月,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移送案件,毕节市公安机关侦破丁某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查,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丁某成担任某煤矿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复绿工程现场总指挥和现场施工负责人期间,在未办理耕地和林地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以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掩饰,非法占用农用地272.49亩(耕地235.25亩、林地37.24亩)开采矿产资源,导致被占用耕地种植条件和被占用林地原有植被、林业生产条件遭到严重破坏。2025年5月,黔西市人民法院对丁某成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公安机关与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形成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违法犯罪的合力。各类单位、企业和个人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破坏耕地资源为代价,从事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必须将对生态和耕地的保护贯穿开发全过程。
编辑: 楚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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